Frege 等人告訴我們,指涉和意義不能混淆,指出意義應該被當成理念的表達。然而,理念,這個語言的心理上的對應物,語言學家的共識是最好不要觸碰。語言學的語義學策略,是詞典學家的作法,主要關注語言形式間的同義關係。
Quine 指出,這裡的策略是以全脈絡下的「同義」的精神來處理單一脈絡的「意義相像(alike in meaning)」,這感覺好像不需要預設意義實體。即便如此,「意義」的概念依然是單一脈絡的「意義相像」。但語言學關注的不只這個脈絡,還有「含有意義(having meaning)」這個脈絡。因此另外一個並行的策略,是以全脈絡下的「有意義(significant)」的精神來處理單一脈絡的「含有意義」。
不預設意義的實體,語法學家的作法是去考察怎樣的符號序列的構成是有意義的。Quine 認為,同義性的問題和有意義序列的問題是孿生的兩個問題。
語法學家的工作與有意義序列
假設我們的語法學家正在研究一種全新的語言,並且,他除非在做這工作外都不會接觸它,他的工作只有去定義該語言的有意義序列類(class),而不包括去去釐清同義性以及同義字。
並且,我們希望,在他的工作中,有意義序列的子序列也是有意義的,否則該序列就是最小的分析單位,亦即,最小分析單位是最短的 K 的成員。
除此之外,他還需要考慮,給定任意的相似音構的言談,該把這兩個言談算作 中的兩個不同成員,還是單一成員的兩次出現。這是所謂的「音素(phonemes)問題」。
Quine 認為,考慮音素問題,就必須考慮同義性的問題。如果沒有詞典學家的協助,語法學家就必須在沒有同義性定義的音素概念的條件下去定義 。
他能不能只是簡單列舉出該語言所需要的音素,而不去用到音素一般(phonemes in general)的概念?Quine 認為,沒有辦法,沒有音素概念,語法學家難以客觀地把相似的聲音事件樣本適當地區分為那些語言形式,就無法考慮有什麼可以恰當算成 的成員。
Quine 認為,我們甚至可以說,語法學家的工作,就是找出 中有哪些音素序列是對 來說有意義的,而這項工作依賴音素的概念。
有沒有可能不透過同義性來定義音素的概念?我們似乎可以試著統計聲音事件序列的發生,有人假設,發生頻率的高峰就是音素。然而 Quine 懷疑這並不是恰當的音素的定義。
即便假設語法學家確實有了這些非語義學的音素定義,他接下來要對 設計出遞迴描述,形式地描述加入 的充分必要條件。正規的作法是,他列出語素(morpheme),即不能再分的最短有意義單位,並且描述其結構,依此來對 進行重製。
然而,即便這個過程是純形式的,語法學家依然面對了「有意義序列,或可能的標準言說的預先概念」為何的問題。
困難的地方在於,有意義序列不只包括已經被說出的序列,也包括那些只是「可以被說出」的序列。由於 沒有長度的限制,它具有無限多樣性,但經驗樣本只能是有限的。
Quine 用四種不同的序列類來說明這個過程。 是所觀察的序列的類,不包括因為並非語言或因為是外來語而不合適的東西。 比起 ,還多了所有未來發生的專業觀察(透過合理預測去擴充)。 比起 ,還多了未來發生的專業以外的觀察(透過合理預測去擴充)。,是所有這些無限大的類,只排除了不合適的序列,是不會得到怪異回應的所有言說。
但 的擴充判準看起來不太對。譬如,我們在使用語言時,是可能在引號中放一些無意義的東西的,這種使用不會有怪異回應。但這樣的例子,看起來沒辦法被「不會得到怪異回應」排除,變成那些沒意義的東西也被當成了有意義序列的一部分。Quine 認為,要怎麼去重建 因此會是問題。
詞典學家的工作與同義性
Quine 接著討論「另一個更可怕的面向」,同義性。
Quine 指出,語言形式間的可互換性的概念,預設了兩個問題的答案:(1) 在何種脈絡下兩形式可互換?(2) 該類形式的互換以什麼替代不變性(interchangeable salvo quo)作為條件?詞典學家必須說明該如何回答這兩個問題。
在〈經驗主義兩教條〉中,Quine 討論過,只要語言整體是外延的,真值(veritate)不變性作為同義性條件太弱,在另外一種情況下,它則包含了循環。更麻煩的事,詞典學家不該接受同義性只是在互換時真值不變,還必須進一步保證互換的兩陳述在整體上是同義的。這雖然不能當成同義性的定義,但 Quine 認為,其實先考慮更長語段間的同義性確實是更好的進路。
Quine 另外提了三個獨立理由,說明從較長語言形式下手為何更好:
- 較短形式的同義詞的可互換性在跨語言的時候有明顯的問題。
- 字詞可能有多義,這會讓同義關係的遞移律失效。
- 在詞典家解釋同義字時,透過進行場合指示(stage directions)來讓一個字詞能對應另一個字詞,是常見而有效的方法。
詞典學家似乎也必須像語法學家類似,去規定出無限多的成對的長同義詞成員,一樣要先確定某些能列舉的短形式(即詞彙表,glossary),再系統性地解釋如何從短形式組成夠長的真正同義詞(genuine synonomy),這個解釋是詞彙表的註釋,是準同義詞(quasi synonyms)和場合指示的混合。
總結:同義詞概念不明的問題
透過指出語法學家和詞典學家的這兩項工作是平行的——一邊是去間接重建無限的有意義序列,另一邊是去間接重建無限的真正同義詞——,Quine 說明:
- 詞典學家的工作就像語法學家一樣可以是形式的。
- 他們都會去列出他們各自感興趣的類的成員,要是有辦法的話。
- 語法學家需要有意義序列的預先概念,詞典學家則是需要同義性的預先概念。
Quine 認為,同義性概念不明會帶來很大的困惑。
同義性糢糊地由兩種近似性(approximate likeness)組成,一種是能引起這兩形式的情況的近似性,另一種是在對聽者的效果來說的近似性。Quine 建議我們先不要管第二個,光第一個就夠麻煩了。
誠然,不會有兩個情況是完全相似的,所以我們要去問兩個情況在「哪些相關面向」是相似的。這種相關性要透過經驗去發現,簡單來說像是:提出假說,在經驗中去尋找關於該相關性的證據。但 Quine 認為這是有問題的,因為關於語言言說的情況的相關特徵,很大程度會隱藏在說話者上,這來自他的、我們未知的過往環境。
這裡的問題不只是個人語言習慣的問題,還有說話者在將世界轉換成語言概念的想法問題。此外,我們也難以保證,在什麼原則下,於不同語言間進行轉換是有意義的。我們似乎必須假設把環境進行概念化的過程中,有許多基本特徵是(跨文化地)共通的。
或者是,Quine 建議,先利用文化重疊的部分作為核心,再尋找線索與進行預測來向外蒐集詞彙。但隨著翻譯越來越遠離日常觀察,檢證的過程將越來越少來自經驗的否定,蒐集者也將越來越依賴系統的內部的簡單性(internal simplicity of the system)。
詞典學家得到的結果因此可能有錯,但在同義性能夠定義之前,沒有辦法去談及結果的對錯。Quine 認為,這個同義性概念最有可能是程度上的概念,「不是 a 和 b 同義的二元關係,而是 a 和 b 比 c 和 d 更同義的四元關係」,但即便是這樣,我們還是欠缺對這四元關係的判準或是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