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k van Dalen, Logic and Structure, 4th.
1.1 命題與連接詞
〔定義 1.1.1 字母〕 命題邏輯由以下字母構成:
- 命題符號(proposition symbols):p0、p1、p2 ……,
- 連接詞(connectives):∧、∨、→、¬、↔、⊥,
- 輔助符號(auxiliary symbols):(、)。
〔定義 1.1.2 構式規則(formation rule)〕 命題集合 PROP 是最小的滿足以下性質的集合 X:
- pi(i∈N)∈X、⊥∈X,
- ϕ,ψ∈X⇒(ϕ∧ψ),(ϕ∨ψ),(ϕ→ψ),(ϕ↔ψ)∈X,或縮寫成 (ϕ□ψ∈X),
- ϕ∈X⇒(¬ϕ)∈X。
〔定理 1.1.3 歸納法原理〕 令 A 是一個性質,則 A(ϕ) 對所有的 ϕ∈PROP 成立,若:
- A(pi),對於所有 i,以及 A(⊥),
- A(ϕ),A(ψ)⇒A((ϕ□ψ)),
- A(ϕ)⇒A((¬ϕ))。
說明:我們將定理 1.1.3 的應用稱之為「以在 ϕ 上的歸納法證明」。
〔定義 1.1.4 構式序列〕 ⟨ϕi⟩(i≤n∈N) 稱為 ϕ 的構式序列(formation sequence),若對於所有 i:
- ϕi 是原子語句,或
- 存在 j,k<i 使得 ϕi=(ϕj□ϕk),或
- 存在 j<i 使得 ϕi=(¬ϕj)。
性質:
- 所有命題都有偶數數量的括號。
- 所有命題都有構式序列。
- PROP 是一個所有表述都有構式序列的集合(〔定理 1.1.5〕)。
〔定理 1.1.6 遞迴定義〕 給定 H□:A2→A、H¬:A2→A 和 Hat:A→A 的由運算子自然定義的函數,存在唯一的函數 F:PROP→A 使得:
- F(ϕ)=Hat(ϕ),對於原子語句 ϕ,
- F((ϕ□ψ))=H□(F(ϕ),F(ψ)),
- F((¬ϕ))=H¬(F(ϕ))。
證明:以歸納法證明唯一性與存在性(取一個關係集合的聯集,並證明這個聯集也是一個函數)。
〔定義 1.1.7 子句式〕 子句式的集合 Sub(ϕ) 遞迴定義如下:
- Sub(ϕ)={ϕ} 對於原子語句 ϕ,
- Sub(ϕ1□ϕ2)=Sub(ϕ1)∪Sub(ϕ2)∪{ϕ1□ϕ2},
- Sub(¬ϕ)=Sub(ϕ)∪{¬ϕ}。
說明:
- 根據 〔定理 1.1.6〕,子句式集合是良好定義的。
- 若 ψ∈Sub(ϕ),可以寫作 ψ≺ϕ。
〔定義 1.1.8 秩上的歸納法原理(Induction on rank-Principle)〕 若 ∀r(ψ)<r(ϕ)[A(ψ)]⇒A(ϕ),則 ∀ϕ∈PROP[A(ϕ)],其中 r 遞迴定義如下:
- r(ϕ)=0,對於原子語句 ϕ,
- 若 ϕ=ψ1□ψ2,則 r(ϕ)=max(ψ1,ψ2)+1,
- 若 ϕ=¬ψ,則 r(ϕ)=r(ψ)+1。
1.2 語義學
〔定義 1.2.1 賦值(valuation)〕 v:PROP→{0,1} 是一個賦值,若:
- v(ϕ∧ψ)=min(v(ϕ),v(ψ)),
- v(ϕ∨ψ=max(v(ϕ),v(ψ)),
- v(ϕ→ψ)=0⇔v(ϕ)=1 且 v(ψ)=0,
- v(ϕ↔ψ)=1⇔v(ϕ)=v(ψ),
- v(¬ϕ)=1−v(ϕ),
- v(⊥)=0。
〔定理 1.2.2 賦值唯一性〕 若 v 是從原子語句到 {0,1} 的滿足 v(⊥)=0 的函數,則存在唯一的賦值 [[.]]v 使得對於所有原子語句 ϕ,[[ϕ]]v=v(ϕ)。
〔引理 1.2.3 真值函數〕 若對於所有在 ϕ 中出現的 pi,v(pi)−v′(pi),則 [[ϕ]]v=[[ϕ]]v′。
〔定義 1.2.4 恆真句(tautology)〕
- ϕ 是一個恆真句,若且唯若,對於所有賦值 v,[[ϕ]]v=1。
- 簡寫成 ⊨ϕ。
- 令 Γ 是一個命題集合,Γ⊨ϕ,若且唯若,對於所有使得 ∀ψ∈Γ[[[ψ]]v=1] 的賦值 v,[[ϕ]]v=1。
〔定義 1.2.5 替代〕 ϕ[ψ/pi],代表以 ψ 替代在 ϕ 中出現的所有原子語句 pi。
說明:可以更嚴謹地以遞迴定義。
〔定理 1.2.6 替代定理〕 若 ⊨ϕ1↔ϕ2,則 ψ[ϕ1/p]↔ψ[ϕ2/p],p 是一個原子語句。
性質〔引理 1.2.7〕:
- [[ϕ1↔ϕ2]]v≤[[ψ[ϕ1/p]↔ψ[ϕ2/p]]]v。
- ⊨(ϕ1↔ϕ2)→(ψ[ϕ1/p]↔ϕ[ϕ2/p])。
1.3 命題邏輯的一些性質
〔定理 1.3.1〕 以下命題為恆真句:
- 結合性(associativity):
- (ϕ∨ψ)∨σ↔ϕ∨(ψ∨σ)
- (ϕ∧ψ)∧σ↔ϕ∧(ψ∧σ)
- 交換性(commutativity):
- ϕ∨ψ↔ψ∨ϕ
- ϕ∧ψ↔ψ∧ϕ
- 分配性(distributivity):
- ϕ∨(ψ∧σ)↔(ϕ∨ψ)∧(ϕ∨σ)
- ϕ∧(ψ∨σ)↔(ϕ∧ψ)∨(ϕ∧σ)
- 迪・摩根律(De Morgan’s laws):
- ¬(ϕ∨ψ)↔¬ϕ∧¬ψ
- ¬(ϕ∧ψ)↔¬ϕ∨¬ψ
- 冪等性(idempotency):
- ϕ∨ϕ↔ϕ
- ϕ∧ϕ↔ϕ
- 雙重否定律(double negation law):
- ¬¬ϕ↔ϕ
〔引理 1.3.2〕 若 ⊨ϕ→ψ,則 ⊨ϕ∧ψ↔ϕ 且 ⊨ϕ∨ψ↔ψ。
〔引理 1.3.3〕
- ⊨ϕ⇔⊨ϕ∧ψ↔ψ
- ⊨ϕ⇔⊨¬ϕ∨ψ↔ψ
- ⊨⊥∨ψ↔ϕ
- ⊨⊤∧ψ↔ϕ
〔定理 1.3.4〕
- ⊨(ϕ↔ψ)↔(ϕ→ψ)∧(ψ→ϕ)
- ⊨(ϕ→ψ)↔(¬ϕ∨ψ)
- ⊨(ϕ∨ψ)↔(¬ϕ→ψ)
- ⊨ϕ∨ψ↔¬(¬ϕ∧¬ψ)
- ⊨ϕ∧ψ↔¬(¬ϕ∨¬ψ)
- ⊨¬ϕ↔ϕ→⊥
- ⊨⊤↔ϕ∧¬ϕ
我們將 ⊨ϕ↔ψ 簡寫成 ϕ≈ψ。
〔引理 1.3.5〕 ≈ 是一個等同關係(equivalence relation)。
Sheffer stroke: ϕ∣ψ=¬(ϕ∧ψ)
〔定理 1.3.6〕 對於任何一個由賦值所定義的 n 列連接詞 $,存在一個只包含 p1、……、pn、∨ 和 ¬ 的命題 γ,使得 ⊨γ↔$(p1,...,pn)。
證明:透過歸納法。定義 $1 與 $2 使得
- $1(p2,...,pn+1)=$(⊥,p2,...,pn+1) 且
- $2(p2,...,pn+1)=$(⊤,p2,...,pn+1)。
假設 ⊨$i(p2,...,pn+1)↔σi。
將 γ 定義為 (p1→σ2)∧(¬p1→σ1),並證明 ⊨$(p1,...,pn+1)↔γ。
〔定義 1.3.7〕
- i≤0⋀ϕi=ϕ0
- i≤n+1⋀ϕi=i≤n⋀ϕi∧ϕn+1
- i≤0⋁ϕi=ϕ0
- i≤n+1⋁ϕi=i≤n⋁ϕi∨ϕn+1
〔定義 1.3.8:連言與選言標準式〕
- 若 ϕ=⋀⋁ϕij,其中 ϕij 都是原子語句或是原子語句加上 ¬ ,ϕ 稱為一個連言標準式(conjunctive normal form)。
- 若 ϕ=⋁⋀ϕij,其中 ϕij 都是原子語句或是原子語句加上 ¬ ,ϕ 稱為一個選言標準式(disjunctive normal form)。
〔定理 1.3.9〕 對於任何 ϕ,存在連言標準式 ϕ∧ 和選言標準式 ϕ∨,使得 ϕ≈ϕ∧≈ϕ∨。
〔定義 1.3.10〕 輔助對應(auxiliary mapping)∗:PROP→PROP 遞迴定義如下:
- ϕ∗=¬ϕ,其中 ϕ 是原子語句,
- (ϕ∧ψ)∗=ϕ∗∨ψ∗,
- (ϕ∨ψ)∗=ϕ∗∧ψ∗,
- (¬ϕ)∗=¬ϕ∗。
〔引理 1.3.11〕 [[ϕ∗]]=[[¬ϕ]]。
性質:
- ϕ∗≈¬ϕ(〔系理 1.3.12〕)
〔定義 1.3.13〕 對偶對應(duality mapping)d:PROP→PROP 遞迴定義如下:
- ϕd=ϕ,其中 ϕ 是原子語句,
- (ϕ∧ψ)d=ϕd∨ψd,
- (ϕ∨ψ)d=ϕd∧ψd,
- (¬ϕ)d=¬ϕd。
〔定理 1.3.14 對偶定理〕 ϕ≈ϕ⇔ϕd≈ψd。
1.4 自然演繹法
演繹規則
引入規則:
ϕϕψ(∧I)∧ψ
ϕ[ϕ]...ψ(→I)→ψ
移出規則:
ϕ∧ψ(∧E)ϕ
ϕ∧ψ(∧E)ψ
ϕϕ→ψ(→E)ψ
矛盾規則:
⊥(⊥)ϕ
[¬ϕ]...⊥(RAA)ϕ
〔定義 1.4.1〕 演繹集合(the set of derivations)是滿足下列性質的最小集合:
(1) 對於所有 ϕ∈PROP,單一元素樹 ϕ∈X。
(2 ∧)
若 Dϕ ,D′ϕ′∈X,則 DϕD′ϕ′ϕ∧ϕ′∈X。
若 Dϕ∧ψ∈X,則 ϕD∧ψϕ,ϕD∧ψψ∈X。
(2 →)
若 ϕDψ∈X,則 [ϕ]Dψϕ→ϕ∈X。
若 Dϕ,D′ϕ→ψ∈X,則 DϕD′ϕ→ψψ∈X。
(2 ⊥)
若 D⊥∈X,則 D⊥ϕ∈X。
若 ¬ϕD⊥∈X,則 [¬ϕ]D⊥ϕ∈X。
〔定義 1.4.2〕 Γ⊢ϕ 的意思是「可以以 Γ(一個命題集合)的命題作為假設演繹出 ϕ」。
〔引理 1.4.3〕
- 若 ϕ∈Γ,則 Γ⊢ϕ,
- Γ⊢ϕ,Γ′⊢ψ⇒Γ∪Γ′⊢ϕ∧ψ,
- Γ⊢ϕ∧ψ⇒Γ⊢ϕ 且 Γ⊢ψ,
- Γ∪{ϕ}⊢ψ⇒Γ⊢ϕ→ψ,
- Γ⊢ϕ,Γ′⊢ϕ→ψ⇒Γ∪Γ′⊢ψ。
- Γ⊢⊥⇒Γ⊢ϕ。
- Γ∪{¬ϕ}⊢⊥⇒Γ⊢ϕ。
〔定理 1.4.4〕
- ⊢ϕ→(ψ→ϕ),
- ⊢ϕ→(¬ϕ→ψ),
- ⊢(ϕ→ψ)→[(ψ→σ)→(ϕ→σ)],
- ⊢(ϕ↔ψ)→(¬ψ→¬ϕ),
- ⊢¬¬ϕ↔ϕ,
- ⊢[ϕ→(ψ→σ)]↔(ϕ∧ψ→σ),
- ⊢⊥↔(ϕ∧¬ϕ)。
1.5 完備性
〔定理 1.5.1 健全性〕 Γ⊢ϕ⇒Γ⊨ϕ。
證明: 以歸納法證明。
〔定義 1.5.2 (語法的)一致性〕 若 Γ⊬⊥,則我們說 Γ 是一致的。
〔引理 1.5.3〕 以下三個條件是等同的:
- Γ 是一致的,
- 不存在 ϕ 使得 Γ⊢ϕ 且 Γ⊢¬ϕ。
- 存在一個 ϕ 使得 Γ⊬ϕ。
〔引理 1.5.4〕 若存在賦值 v 使得,對於所有 ψ∈Γ,[[ψ]]v=1,則 Γ 是一致的。
〔引理 1.5.5〕〕
- Γ∪{¬ϕ} 是不一致的 ⇒ Γ⊢ϕ。
- Γ∪{ϕ} 是不一致的 ⇒ Γ⊢¬ϕ。
〔定義 1.5.6〕 一個集合 Γ 是最大一致的(maximally consistent),若且唯若
- Γ 是一致的,
- Γ⊆Γ′ 且 Γ′ 是一致的 ⇒Γ=Γ′。
〔引理 1.5.7〕 對於任何一致的集合 Γ,存在一個包含 Γ 的最大一致集合 Γ∗。
證明:
令
Γ0Γn+1Γ∗=Γ={Γn∪{ϕn}Γn若 Γ 是一致的,其他。=⋃{Γn∣n≥0} 。
顯然,Γ⊆Γ∗。可以證明 Γ∗ 是一個最大一致集合。
〔引理 1.5.8〕 若 Γ 是最大一致的,則 Γ 是演繹封閉的。
〔引理 1.5.9〕 若 Γ 是最大一致的,則
- 對於所有 ϕ,要嘛 ϕ∈Γ,要嘛 ¬ϕ∈Γ,
- ϕ,ψ,ϕ→ψ∈Γ⇔(ϕ∈Γ⇒ψ∈Γ)。
證明:透過〔引理 1.5.5〕與〔引理 1.5.8〕。
〔系理 1.5.10〕 若 Γ 是最大一致的,則 ϕ∈Γ⇔¬ϕ∈/Γ 且 ¬ϕ∈Γ⇔ϕ∈/Γ。
〔引理 1.5.11 存在性定理〕 若 Γ 是一致的,則存在賦值 v 使得,對於所有 ψ∈Γ,[[ψ]]v=1。
證明:考慮 Γ∗(〔引理 1.5.7〕)。
定義 v:v(pi)={10若 pi∈Γ∗,其他。,將 v 拓展到 [[]]v。
再以歸納法證明 [[ϕ]]v=1⇔ϕ∈Γ∗(需要〔引理 1.5.8〕與〔引理 1.5.9〕)。
〔系理 1.5.12〕 Γ⊬ϕ⇔ 存在賦值 v 使得,對於所有 ψ∈Γ,[[ψ]]v=1 並且 [[ϕ]]v=0 。
證明:Γ⊬ϕ⇔Γ∪{¬ϕ} 是一致的 ⇔ 存在賦值 v 使得,對於所有 ψ∈Γ∪{¬ϕ},[[ψ]]v=1。
〔定理 1.5.13 完備性定理〕 Γ⊢ϕ⇔Γ⊨ϕ。
證明:根據〔定理 1.5.1〕,⇒ 成立。
若 Γ⊬ϕ,根據〔系理 1.5.12〕,Γ⊭ϕ。
1.6 其他連接詞
〔定義 1.6.1〕
- ϕ∨ψ:=¬(¬ϕ∧ψ),
- ¬ϕ:=ϕ→⊥,
- ϕ↔ψ:=(ϕ→ψ)∧(ψ→ϕ)。
〔引理 1.6.2〕
- ϕ⊢ϕ∨ψ,ψ⊢ϕ∨ψ,
- Γ,ϕ⊢σ 且 Γ,ψ⊢σ⇒Γ,ϕ∧ψ⊢σ,
- ϕ,¬ϕ⊢⊥,
- Γ,ϕ⊢⊥⇒Γ⊢¬ϕ,
- ϕ↔ψ,ϕ⊢ψ 且 ϕ↔ψ,ψ⊢ϕ,
- Γ,ϕ⊢ψ 且 Γ,ψ⊢ϕ⇒Γ⊢ϕ↔ψ。
〔定理 1.6.3〕
- ⊢ϕ∨ψ↔¬(¬ϕ∧¬ψ),
- ⊢¬ϕ↔(ϕ→⊥),
- ⊢(ϕ↔ψ)↔(ϕ→ψ)∧(ψ→ϕ)。